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單位設置專任稽核人員。
實施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本公司要求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著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協助管理階層及董事會合理確信內部控制制度運作業之執行。內部稽核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及子公司,其運作包含:
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之機制、及時因應環境改變,以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並提昇內部稽核部門之品質及效率,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辦理自行評估,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並綜合自行評估結果,報告董事會。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據公司人事相關作業流程執行,由人力資源及/或稽核主管向董事長報告並取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