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内部稽核单位设置专任稽核人员。
实施内部稽核之目的在于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复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执行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本公司要求内部稽核人员秉持着客观公正之立场,确实执行职务,并尽专业上应有之注意,协助管理阶层及董事会合理确信内部控制制度运作业之执行。内部稽核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单位及子公司,其运作包含:
为落实公司自我监督之机制、及时因应环境改变,以调整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并提升内部稽核部门之质量及效率,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每年办理自行评估,由内部稽核单位复核并综合自行评估结果,报告董事会。
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应经董事会通过;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及薪资报酬系依据公司人事相关作业流程执行,由人力资源及/或稽核主管向董事长报告并取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