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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D Driver 產品售後保固條款

 

1.   產品售後服務

1.1   經由本公司售出之標準品,以本公司產品實際出貨記錄日期算起,其保固期為2年。

   1.2 每一只產品均附有機種序號條碼,此為保固期查證唯一證明,請妥善保護,若無法辨識追溯,該產品不以保固期內認定。

 1.3 失效品要退回前,客戶須向本公司申請RMA number,提供機種、數量、序號、失效現象,並經本公司品保部門確認同意後,方可以將異常品退回處理。

 1.4產品退回之運費由客戶先行負擔,待產品經檢修判定後為本公司責任時運費才由本公司支付,反之若不是本公司的責任,則退回之運費由客戶承擔。

1.5 保固期內之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功能失效,經本公司品保部門分析

後,屬本公司責任時,本公司負責免費維修,不能維修時予以更換新品。

 1.6 產品於保固期內經檢修判定非以下因素造成之損壞者(人為因素如輸入輸出反接及天災、遇不可抗拒外力或人為之不慎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必須負責維修或更換新品給客戶。

 1.7產品於保固期內經檢修判定為客戶人為因素損壞時,必須向客戶報價檢測及維修費用,經客戶回覆同意時再進行維修。

 1.8 屬客戶問題之不良品,若客戶不同意維修費用時,則由業務詢問客戶並取得客戶同意,將維修品由客戶付運費退回或依本公司處理辦法進行報廢處理。

 1.9 產品於維修後送回客戶時,若屬本公司責任者,則退回之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1.10 擅自拆裝、任意變更規格或是加裝非本公司原廠之零、配件所引起之故障與損壞,或是其他硬體設備引起之衝突,本公司不予以維修。

   1.11 保固期內之維修品及客戶付費之維修品於產品維修出貨日期算起延長保固期為半年。

 1.12 新品之保固期由出貨日期算起仍為2年。

  

2.   超過保固期產品的售後服務

 2.1客戶須向本公司業務申請超過保固期產品的維修服務,並經本公司確認同意後才可以將失效品寄回檢修。

 2.2過保固期之產品寄回與修復運回之來回運費均由客戶負擔。

 2.3 產品於過保固期寄回檢修時須跟客戶收取:

A.退回檢測費用。

B.維修工時費用(進行維修才需付費)

C.材料費用(進行維修才需付費)

            2.4 過保固期產品維修後本公司不再提供保固責任。

3. 經由本公司售出之客製品,以產品實際出貨日算起其保固期由雙方協商訂定之。

3.1 客製品之售後服務依第1項內容執行。